無意中在圖書館找到紀剛先生這本小小的冊子《做一個完整的人》真是如獲至寶。看起來沒有人借過,我連借了兩次,看了再看,真是喜歡這類縱橫經典的學者所書的言簡意賅的文字。心想這書是不可能買到了,若印下來,也薄到找不到它的存在。所以擇要將喜歡的第二章打下來,以供後來參考。
《做一個完整的人──群我文化觀》紀剛 民84 文建基金會出版
第二章 幾重天地幾重人──群我文化觀的價值系統
從常識的觀點看,我們人類身心活動的領域,或者說人生存在的時空,大致可分為:個體、家庭、社會、國家、民族、世界、宇宙,等等層界。我們在這些不同的層界中,便有不同的做人位格與身份。我們都是個別存在的個體人,但也都是與他人共同生活存在的家庭人、社會人、國家人、民族人、世界人;相對於個體人而言,這些都是群體人。宇宙人則是最高位格的個體人,也是最大層界的群體人。用中國傳統文化的名詞說:個體人是小我,有類乎小人;群體人是大我,有類乎君子;宇宙人是超我,則類乎聖人。所謂「聖人者,百世之師也。」和「聖人者,人倫之至也。」正是宇宙人無限時空涵義的寫照。
我們身為個體人,自然有個體意識與個體性;同時身為群體人,自然也有群體意識與群體性。群體意識由家庭意識起,層層升展為社會意識,國家、民族意識,世界、宇宙意識等等。一般人所謂的個性,實際包括一個人的個體性與群體性,只因二者的成分比例與表現隱顯的不同,因而人人有別。錢穆先生從中國歷史來看中國民族性及中國文化時說,中國民族性是「和合性多於分別性」,西方人是「分別性多於和合性」,但還沒有明確說出其「和合性」與「分別性」的差異與東西文化不同的根源。其實他的「和合性」就是我們的群體性,「分別性」就是我們的個體性。
中山先生談及宇宙歷史進化時說,「鬥爭」是物種或生物進化的生態現象,而「互助」是人類進化的文化精神。同時也說明「社會國家者,互助之體也;道德仁義者,互助之用也。」其實互助精神就是群體性的表現。因此也可以換句話說:「社會國家者,群性之體也;道德仁義者,群性之用也。」這裡的「體」、「用」二字,從不同觀點,亦可相互調用;正如前面說過,「仁」與「群」二字,也是互為體用的。
有位神學家將人性分析為:礦物性、植物性、動物性、感性、理性、靈性、神性等等。我們說,感性以前部分,可歸為「生物性」,是個體人較多的成分;感性以後部分,可歸於「文化性」,是群體人較多的成分。用進化論的語言說:個體人是生物進化的最高峰,卻是人類進化的起步點。大家常說「人為萬物之靈」者,就是指人類具有的文化性。又說「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」者,也就是指文化性或群體性不太高的個體人而言。所以說:由生物性強的個體人,向文化性高的群體人層層升展的,是人類的進步,由文化性高的群體人,向生物性強的個體人節節回縮的,是人類的墮落。
有人從不同角度探討中國文化,因此有不同的體悟與說解。我也以瞎子摸象的感受,覺得摸到了它的腦脊椎中樞神經,認為中國文化的核心思想,似乎就是那個「群」字。蓋苞羲氏象天法地製作八卦時,每卦皆以三個符號代表地人天三才而人在其中,即揭示人與宇宙自然為一共命體,兼三才而兩之重為六爻時,更指明人生事物比白彼此相關,所以中國文化的原始觀念中,即不認為「人類」是孤立於宇宙萬物之外,更不認為「個人」是存在於人群社會中的絕對孤立的個體,也暗示了宇宙人生整體與部分的不可分。由此可知,我們每個人不單單是活在人群社會中,而且是活在不同層界,不同倫次,不同地域,不同單位的社會群體中。從個體人起步萬向宇宙人的過程中,不僅展現了我們人生的「實然」,同時也揭示了我們人生的「應然」。我們的人生,實在是有這些層界;我們就應該在這些層界中,活出一個人的個體人、家庭人、社會人、國家民族人等等的身份責任與義務。這個在群體尚有不同層界的人生層次觀,自然就構成了群我關係的文化體系與價值標準。
我們所謂「個體人」,便是指個別存在的生物個體。「家庭人」,在傳統的大家庭制時代,原可包括「高曾祖、父而身、自子孫、至玄曾」等九族的血緣關係;而今社會分化,家庭結構縮簡,仍應包括父子孫三代的親族分子。「社會人」則有許多類型:有機關團體性的臺大人、中興人;有職業品質性的文化人、工商人;有地理區域性的山東人、河北人等等。地理性社會人的地域觀念,也是社會層界的一種社會意識。「國家人」和「民族人」,有時可以互易格位:一個民族組成許多國家時,則民族人高於國家人--像過去的大英國協;一個國家容納許多民族時,則國家人高於民族人--像今日的美國,因此各族裔社團,在此一國家內,等於是社會人的身份;而一個國家只由一個民族組成時,則可以節稱為國族人。「世界人」則兼有形而上的涵義:其中可包括儒家的聖人、大人;道家的至人、真人;釋家的佛與菩薩;基督教信仰中的上帝與耶穌。儒家聖人的無限時空性已如前述,孟子所謂「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,大而化之之謂聖,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」,已涉及超越界,而易經所述:「夫大人者,與天地合其德,與日月合其明,與四時合其序,與鬼神合其吉凶。」更明示其具有超越者的體性。這些體性當然也含蘊著天地萬物的生態關係。
我在臺南文化中心報告這些觀念時,一位女同學緩緩地站起來,好像有病的樣子說:「紀先生,你要我們做這種人,又要做那種人,我感到兩肩好重,幾乎都站不起來了!」我趕緊說抱歉,因為我沒有講解明白。我們所說的各種人,都是一個人同時具有的身份,不過這七重位格人,不一定都同時表現出來,有時有者為顯性、有者為隱性。我當時以她為例說:「當妳在家時是家庭人,來此上課聽講就是社會人了。而當妳出國旅行時,又是國家人的代表。假若妳在國外言行失檢,大家不認識妳張三李四,丟不了妳張三李四的臉,卻丟了中國人的臉!」於是她頓然領悟而愉快地坐下。另有一位男老師舉手表示:他聽我的報告,好似一次天方夜譚!我也解釋說因我只講了理論而未舉例。若舉例說:「一個人在多元社會中生活,可以因不同的興趣嗜好,對衣食職業做不同的選擇,但在國家層界的國家認同上,應該持同一立場。不然,像今日臺灣,有人主張與中國統一,有人主張臺灣獨立,有人主張維持現狀,一國三公,國事亂矣!」當我再想舉例時,他連忙搖手說「夠了!」,因他已能舉一反三。
群我文化觀可簡化為三項要義:
一是:群體意識與群體關懷意識。這是中國文化所固有,也是中華文化的核心思想。
二是:一個人的個體性與群體性的內在心理平衡,與個體人和群體人外在社會調適之道。這一項包括了中國的中庸中和精神與西方的民主社會的政治、經濟、法治制度。
三是:從不同層次的人生層界觀,所構成的群我文化體系與價值系統。
我們常將人生觀與文化觀相提並論,因為它們本是一事的兩面。從人生面看,它是人生觀;從文化面看,它又是文化觀。只是就發生秩序看,是先有人生觀後有文化觀。大體說:原初人的人生觀產生了原初的文化觀,原初文化觀又型塑了下一代人的人生觀。下一代人又因歷史環境的演變而創新了原初的文化觀;如此代代承繼、相互損益合稱為人文觀。「人文」一辭,原從易經的「觀乎人文以代成天下」而來:而「人文化成」又成為「文化」詞義的出處。有趣的是,「人文化成」四個字,可以戲做下列四組的迴返排列:
人文化成;
文化成人;
化成人文;
成人文化。
由這四組縱橫讀來都相同的詞句中,不但使我們感受到中國文字的奇妙,更可使我們對人生觀與文化觀有另種深層了解。
群我文化,也包有「人人為我,我為人人」的涵義。人人即群、我即個體。無我不足以成群,無群也無處安頓自我,塑造自我,完成自我,實現自我。而「群」也不是渾然一團的群,抽象集體的群,乃是層界有別的群,具體組織的群,人我並立並達的群,如是方能挺立中國文化中──人的主體性,也能防治西方文化中,個人可能的異化。
用群我文化觀審辨儒家原典時,原來「大學」書中就有這個體系的原型。三綱領中的在「明明德」,就是個體人誠意、正心、修身的內聖工夫。在「親民」或「新民」,就是群體人齊家、治國、平天下等服務人群的外王事業。在「止於至善」,也是以宇宙層界的「聖人」為做人的終極目標。「中庸」書裡也說:「君子之道,造端乎夫婦;及其至也,察乎天地。」也是指出群體人之道,是由結為夫婦的家庭人開始,從此經過社會人、國家人、民族人、世界人,最後也是以察乎天地的宇宙人為取向。至於「天命之謂性,率性之謂道,修道之謂教」等等,也正是說明一個人的個體與群體性,都是天生的。率性而行或適性而生活的就是人生之道,這道便也有個體與群體兩方面。不修個體人之道則傷已,不修群體人之道則害群,二道相違則衝突矛盾,二道相諧致中和則天地位焉、萬物育焉。所以我們一方面要肯定個體、尊重個性,一方面要發展群性、維護群體;修個體人之道與群體人之道並行而不悖的,便是中庸之道的教化目標。而「論語」書中的一百多個仁字,本有社會群體義,也指明一個人誠於中的群體意識與形於外的群體關懷意識,正是中國固有文化的中心思想。「誠於中」是仁,「形於外」是愛,「博愛」之謂仁,也正是「群體關懷意識」的註解。
我第一次將這些觀點,在成大文學院的學術研討會上報告時,現場的宋教授就說:這是研究中國文化的一個可行方向,並且肯定把「止於至善」解釋為宇宙層界的終極領域是正確的。他回憶說他的老師的老師,在清朝科舉時代就曾這樣講過。只因當時的標準答案須依據朱子的四書集註,不然考不上勁名,而朱子的註解對於此點並不妥切。另外一位呂興昌教授也認為:中國文化比較缺乏邏輯,群我文化觀的思想體系,正如刀切豆腐,塊塊分明,即使中學生也能易聽易懂,倒不失為是一套進步而現代的說法。
得到這些鼓勵,我開始寫「幾重天地幾重天」、「小巫亦可成大巫」、「升降梯與檢驗圖」等篇文章,發表在中央日報的「晨鐘」版,最後總結為一篇「諸神退位」,登載在聯合副刊。同時也繼續在大專院校的通識教育課中,各縣市文化中心的文藝營裡,以及海外僑社的集會上,報告講述,領教聽眾批判與修正,接受社會考驗的洗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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